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发〔2022〕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公司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对象与原则
推荐对象:365英国上市网站官网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愿申请,择优选拔。
二、基本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国家文件规定)。
(二)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优秀。
1、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四年制)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3、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对候选人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测评前三学年)。
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1.学业成绩计算办法(70%)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平均学分绩点/5.0×100×70%。
2.综合考核成绩(30%)
附加分 =50×(A÷参评人最高得分)+ 50×( B÷参评人最高得分)
计分细则具体见附表1(附表1:推免生候选人附加评分细则)。
A: 参评人获附表A类业绩附加分总分
B: 参评人获附表B类业绩附加分总分
四、直接推免生条件
为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学校安排一定比例的单列计划指标进行直接推荐推免生。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第1至6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以内。
(二)在“挑战杯”、“互联网+”大赛中,获全国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注:每个团体项目最多可从前3名中推荐1人,只推荐1次)。
(三)直接推免生须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院初审后,向学校推荐。
五、推荐材料要求
1、学生申请表。
2、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指定途径输出)。
3、学生成绩单(教务秘书统计、注明平均成绩和专业排名,盖章)。
4、奖励证书(复印件,科研办审核签字,学院盖章)。
5、当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六、推荐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9月16日下午2:00前将申请材料交院教务办(8211)黎靖老师
3、9月16日下午公示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以及综合测评得分排序,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公示期7天)
七、纪律要求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经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二)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三)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接收为推免生者,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
(五)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365英国上市网站官网
2022年9月10日
附表1:推免生候选人附加评分细则
A、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类
获奖/项目级别 |
分值/次或篇 |
国际级一、二等奖、三等奖 |
35、25、15 |
国家级一等奖 |
30 |
国家级二等奖 |
20 |
国家级三等奖 |
10 |
省级一等奖 |
15 |
省级二等奖 |
10 |
省级三等奖 |
5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
15 |
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
10 |
中文B、C类期刊文章第一作者(以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
15 |
中文D、E及其他核心期刊文章第一作者(以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
10 |
其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第一作者 |
5 |
外文期刊SCI源刊第一作者(以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
15 |
外文期刊EI源刊第一作者(以学校科研奖励文件认定目录为准) |
10 |
注:1.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按学校获奖A、B、C类别分别以权重1、0.6和0.3进行积分,获奖者前三名按0.7,0.2,0.1积分。2.学生发表论文与所学专业相关。
B、技术发明与著作类
获奖级别 |
分值/次 |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
25 |
已批准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 |
5 |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 |
5 |
已出版的专著或作品第一作者 |
15 |
注:1.上述专利、著作等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
2.“技术发明类”材料由学院科研办负责审核。